(本流程所有内容需在国际处合作办学管理科指导下规范进行)
有中外合作办学意向的申报单位积极主动寻求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申报单位自行联系或国际处介绍 | 达成建立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意向 | ![]() | 讨论合作事项 合作双方充分讨论合作办学模式、教学大纲与课程设置、双方课程对接、外方课程与师资引入、中方教师培训、学费收取及分配方式、学生招录管理考核、教学语言要求等内容 | ![]() | 提前6个月准备申报材料 1. 由双方学校法人代表签署合作办学项目协议; 2. 双方共同填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3. 申报单位在外方协助下准备其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详见《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上报材料清单》 | |
重庆市教委初审 | ![]() | 项目正式申报 (10月初、3月底) 国际处按规定时间填报网上申报系统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重庆市教委 | ![]() | 提交申报材料 到国际处审核 (9月初、3月初) | 关注国际处网站发布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通知 (6月底、12月底) | |
复审答辩 初审合格参加由教育部国际司和市教委共同组织的复审答辩 | ![]() | 教育部 下达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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