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计划 每年10月,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提出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计划。 | ![]() | 分类申报
| ![]() | 手续办理 审批通过后,各用人单位协助准备相应材料,分别递交国际处与人事处。 国际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来华工作许可、拘留许可等。 人事处负责与外专外教签订合同等。 |
日常管理 各用人单位负责所聘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教学科研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聘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别提交国际处和人事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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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聘和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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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外籍教师分为专业外籍教师和语言外籍教师;
外国专家分为短聘外国专家和短访外国专家。
联系人:费元兵、郑立平
电话:68367281
办公地点:北区紫藤苑内外办餐厅楼上201室
工作邮箱:gangaotai@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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